用户名: 密码: 个人 中介公司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房源信息
出租信息 求租信息
求购信息 出售信息
合租信息 置换信息
 房源登记
出租信息 求租信息
 信息检索
类别 
区域 
户型 
地段 
是否中介  中介 免中介
  
 购房指南
购房关注焦点:无理由退房倒不如
选房注重生活习惯
购房者究竟选哪些房型好? 专家
租金还贷搞定学区房
房产理财规划:提前还贷和存款哪
投资写字楼的三大要素
购房须看清九大指标
 当前位置:
锡城第二批经济适用房获准“转手”
五星家园和太湖花园三期经济适用房的户主,可以卖房了。
新闻类型: 房产动态 加入时间:2008-7-3 9:50:21
 
  
  五星家园和太湖花园三期经济适用房的户主,可以卖房了。7月1日从市房管局获悉,无锡市第二批次获准上市交易的经济适用房已确定,共涉及五星家园和太湖花园三期2个小区,可上市交易的经济适用房共26万余平方米、2146套。经评估论证,2008年度无锡市部分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需交纳的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为:五星家园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98元,太湖花园三期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822元。


  按照无锡市建设、房管、国土等部门近日联合出台的《无锡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有关负责人介绍,购房时间以签订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合同的时间为准,这次获准上市的五星家园、太湖花园三期2个小区,绝大部分房主购买年限已达到或超过了5年的上市期限。


  此次确定的2个小区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标准,是按照当前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50%来测算的,而这个差价由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会同市相关部门,在广泛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确定,每年向社会公布。收取的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统一纳入财政专户,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土地收益管理和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获准上市的经济适用住房,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在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赵晖)
 
    打印该页
新闻出处:无锡日报
   
欢迎光临锡房网——房产门户网站 注册会员免费发布租房售房信息
COPYRIGHT© 2006-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www.0510f.com
版权所有:无锡灵动传媒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ICP证:苏B2-20060062
联系请垂询:0510-85802899 或 E-mail:fwdb@vip.sina.com